基本资料 | 1、护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且有空白页3页以上,最后一页必须有本人签名); 2、两张相同的白底彩照原件(近6个月以内拍摄)照片尺寸要求:4厘米*5厘米(正面免冠);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正本复印件); 5、已婚人士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6、个人资料表(我社可提供相应表格); 7、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8、名片2张(如有的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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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资料 | 1、工作单位证明原件以及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若证明是中文则需附英文翻译件,须使用单位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的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 (4)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费用承担以及公司准假证明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供) |
财产资料 | 1、最近半年银行流水对账单或信用卡对账单; 2、申请人名下房产及车产证明复印件 |
其他资料 | 1、中方派遣函,需公证成英文: (1)使用抬头印有公司名称的公文信笺纸打印,便签纸上需印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派遣信内容需有: ①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薪酬、入职时间; ②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并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 间、出发时间、目的以及行程; ③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需在派遣信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 (3)落款处需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亲笔签名(除本人外),打印姓名的中文以及拼音,打印职位的中文以及英文,最后加盖公司公章。 【注】派遣信公证书必须要用“保证”字样,不能用其他词语代替。 2、派遣函的“公证事项”必须是:“签名、印鉴”或者“派遣函”,领事馆不接受公证事项为“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派遣函公证书。 3、巴西公司致总领事馆的邀请信原件,并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的一张葡萄牙文邀请函原件,应写清受邀人的姓名、职务和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邀请方的CNPJ号 (税务注册码)印章、完整的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在此邀请函中,巴西公司应明确指出受邀人来访巴西属纯商务会见,而并非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或培训。(里面 的内容要完全和要求的一致,缺一不可)。 4、本次行程的行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