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 1、两张相同的白底彩照原件(近6个月以内拍摄)照片尺寸要求:3.5厘米*4.5厘米(正面免冠) 2、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以及签证申请补充问题表格(由我社提供),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名,签名应与护照、委托书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或汉字。 3、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所在户口所有成员复印件 4、护照原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且至少要有两页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5、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7、已婚人士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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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资料 | 1、工作单位证明原件以及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若证明是中文则需附英文翻译件),须使用单位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的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访问目的 (4)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费用承担以及公司准假证明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
财产资料 | 1、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单账单原件 2、其他固定收入证明的复印件(可选) 3、名下的房产或车产证复印件 |
其他资料 | 1、从中国出发或返回的机票订单复印件 2、行程单(英文)须覆盖在德国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的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可附提供交通方式预定单) 3、酒店订单复印件;须覆盖在申根国区的停留时间 4、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需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需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需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注:如在中国境内购买医疗保险,一般是按照北京时间投保,因此建议保险的终止日期比您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日期多一天,以确保覆盖您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所有时间。 如在中国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必须提供保险原件;如在比利时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只需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复印件即可(如提供的保单为使领馆联(Fuer Behoerde),则必须递交原件) 5、暂住证复印件:若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暂住证或出具的暂住证明。(例如:警察局) |